好消息!
为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,
珠海再次放大招,
新增18项就业补贴!
今天上午,小布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了解到,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新的《珠海市就业补贴办法》,新增18项就业补贴政策,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通过政策扶持实现就业和再就业。
据了解,2015年,珠海出台《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》,迄今已有4个年头。为应对就业形势新的变化和新的挑战,珠海对原有补贴政策进行修改和完善,于2019年9月5日出台了新的就业补贴办法。
与原有的就业补贴政策相比,
新政策有什么亮点?
有哪些主要措施?
赶紧来看看
三大亮点
一是适应就业形势变化,新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、就业见习生活补贴等18项补贴。
二是扩大补贴对象范围,全覆盖就业人群。打破户籍界限和境内外界限,符合条件的外市居民和港澳台居民,来珠可同等珠海居民申领相关就业补贴。
三是极力简化申请材料,方便大家申领。所有申请材料能省尽省,经办机构可以通过信息系统核查的信息,不再需要市民提交相关材料。
主要措施
新政策重点从六个方面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:
加大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力度。
对公益性岗位吸纳特困就业困难人员的,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、社保补贴等,其中,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1720元。
加大企业用工服务力度。
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市外劳务机构、市外技(职)校等机构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合作协议,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入到珠海就业的,给予劳务输入就业补贴:输入市外普通高等学校、技(职)校毕业生,每人补贴800元;输入市外其他劳动力,每人补贴500元。
加大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力度。
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社会组织等就业,或到乡镇(街道)、村居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,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。
加大支持高校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力度。
对在珠高校设立公共就业创业指导站,开展就业创业服务的,按每年在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每人30元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,每个高校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。
加大帮扶受影响企业稳岗转岗力度。
对今年以来经营状况受影响企业中受影响职工设立五项临时补贴,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,支持企业发展。
加大促进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力度。
首次将本市户籍16-24周岁失业青年纳入就业见习补贴范围,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样享受就业见习补贴。
来源:珠海发布
珠海购房咨询热线:4001330898
售楼电话:
400-133-0898